钢结构轻型外墙板与主体结构连接要求和规定
来源:亿实筑业作者:anice日期:2018-10-18

按照《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》GB/T51232-2016要求,属于现场组装骨架外墙,应该遵守现场组合骨架外墙的要求和规定:如骨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、刚度和稳定性,并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;骨架应进行整体及连接节点验算;墙内敷设电气线路时,应对其进行穿管保护;宜根据基层墙板特点及形式进行墙面整体防水。并且要求像钢骨架轻型墙板的金属骨架组合外墙,在使用前金属骨架应设置有效的防腐蚀措施;骨架外部、中部和内部可分别设置防护层、隔离层、保温隔汽层和内饰层,并根据使用条件设置防水透汽材料、空气间层、反射材料、结构蒙皮材料和隔汽材料等。安装固定时,可根据技术条件选择钩头螺栓法、滑动螺栓法、内置锚法、摇摆型工法等安装方式。下面请看钢骨架轻型外墙板的具体要求和规定。
钢骨架轻型外墙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连接节点在保证主体结构整体受力的前提下,应牢固可靠、受力明确、传力简捷、构造合理。
2、连接节点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。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,连接节点不应发生破坏;当单个连接节点失效时,外墙板不应掉落。
3、连接部位应采用柔性连接方式,连接节点应具有适应主体结构变形的能力。
4、节点设计应便于工厂加工、现场安装就位和调整。
5、连接件的耐久性应满足设计使用年限的要求。
钢骨架轻型外墙板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接缝处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合理选用构造防水、材料防水相结合的防排水措施。
2、接缝宽度及接缝材料应根据外墙板材料、立面分格、结构层间位移、温度变形等综合因素确定;所选用的接缝材料及构造应满足防水、防渗、抗裂、耐久等要求;接缝材料应与外墙板具有相容性;外墙板在正常使用状况下,接缝处的弹性密封材料不应破坏。
3、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处应设置防止形成热桥的构造措施。
预制外墙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预制外墙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:
1)预制混凝土外墙板用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》JGJ 1的规定;
2)拼装大板用材料包括龙骨、基板、面板、保温材料、密封材料、连接固定材料等,各类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;
3)整体预制条板和复合夹芯条板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。
2 、露明的金属支撑件及外墙板内侧与主体结构的调整间隙,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进行封堵,封堵构造的耐火极限不得低于墙体的耐火极限,封堵材料在耐火极限内不得开裂、脱落。
3、防火性能应按非承重外墙的要求执行,当夹芯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为B1或B2级时,内、外叶墙板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厚度均不应小于50mm。
4、块材饰面应采用耐久性好、不易污染的材料;当采用面砖时,应采用反打工艺在工厂内完成,面砖应选择背面设有粘结后防止脱落措施的材料。
5、预制外墙板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:
1)接缝位置宜与建筑立面分格相对应;
2)竖缝宜采用平口或槽口构造,水平缝宜采用企口构造;
3)当板缝空腔需设置导水管排水时,板缝内侧应增设密封构造;
4)宜避免接缝跨越防火分区;当接缝跨越防火分区时,接缝室内侧应采用耐火材料封堵。